黑龙江柴油价格多少钱一吨_黑龙江省最新柴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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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瑞优优柴油版能否适应黑龙江省的冬天,温度上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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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柴油机做过高寒试验的,试验规范都是要求发动机保证在环境温度-35度时能够顺利起动,起动次数2-3次吧。柴油版的是在黑龙江漠河做的试验,难道你那里比漠河冷?柴油机在冬天确实不好着车,改进方法一般是增大供油提前角、增大喷油器的喷射压力、增加喷油器的喷孔数量,使燃油能更好的雾化。另外,借助国外的预热控制模块,加热进气,都有助于发动机的顺利起动。低于30度左右,不好起动时肯定的,但是多几次,起动还是没有问题的。暖风是靠发动机循环的冷却液来提供热量的,水温上来了,热量靠风机吹出来,暖风也就会热乎。热不热,和发动机的负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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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夏粮总产量为14106.6万吨(2821.3亿斤),较2014年增长3.3%。至此,我国夏粮实现了“十二连丰”。

在进入作物成熟的“芒种”时节后,夏粮全面开镰收割。

占全年粮食产量四分之一左右的夏粮以小麦和早稻为主,是重要的口粮品种。来自多方的信息显示,在连续十一年增产的辉煌背景下,今年的夏粮继续创造新的纪录。

从宏观而言,播种面积和单产是影响粮食产量的两大因素。 本年夏粮面积稳中略增,达到4.15亿亩,比上年增加100多万亩。这背后主要源于种植结构的调整,譬如黄淮海地区减棉扩麦,长江流域减油(油菜)扩麦。

从单产角度观察, 构成小麦单产的三大要素呈现“两增一减”的特点,即亩穗数增加,穗粒数略增,千粒重略减。总体评估,单产会继续提升。

展望全年粮食生产形势, 只要夏秋季节主要产粮区不发生大面积的严重干旱,今年全国粮食将继续保持增产的势头。

连续多年的增产也在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的起点,未来中国粮食产量每上一个台阶都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在“十二连增”之后,中国粮食生产继续稳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艰难”的因素约束,这包括环境瓶颈、支持政策效应递减、劳动力成本提升等。

天时地利人和促夏粮丰产

作为受自然条件影响最大的产业,粮食丰歉常常要看“老天”的脸色,回首夏粮播种的历程,北方小麦的主产区基本上风调雨顺,为近年来气象条件较好的一年。

夏粮的主要产区东北、华北自去年麦播以来,小麦生育期的重要节点基本都伴随降水过程。尽管3月份出现了“倒春寒”天气,但降温幅度不大,降温持续时间不长,小麦基本未遭受晚霜冻害。

4月份,北方冬麦区多次出现大范围降雨,增加了田间湿度,这有利于小麦的迅速灌浆,形成大穗多粒,直接促进了粮食单产的提高。

老天帮忙只是外部有利因素,更重要的增产动力来自于科技的支撑。 通过面积、单产、总产三组数据的对比发现,过去10年,在播种面积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总产增加的动力主要源于单产的提高。

单产的变化,是品种更新、种植技术和生产投入等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但品种的贡献率要占到一半以上。

从全国范围观察,品种结构优化的速度也在提升。2015年,具有籽粒硬质、蛋白质含量高、面筋强度强、延伸性好等优点的强筋小麦的播种面积继续增加,同比提高了1个百分点。

秋粮前景乐观

夏粮丰产在望,秋粮前景亦有多重利好条件,抛开政策支持、科技提高等常规因素外,今年秋粮增产前景乐观还有一些特殊背景。

其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利于降低粮食生产成本,从而促进粮食增产。

从第一季度观察,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同期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粮食大省吉林在全省多个县区的调查显示,国产尿素价格下降了8%,国产氯化钾价格下降了6%,农用柴油价格同比下降幅度超过了20%,在玉米、水稻市场价格微涨的条件下,农资价格的下降有利于提高种粮的效益。

其二,种植结构变动可以进一步提升粮食总产。

3月份,中国棉花协会、中棉所和中储粮三大机构分别对产棉区农户种植意向的调查结果分析,今年国内棉花种植面积将比去年减少20%左右,减少的大部分棉田将用于种粮。

今年大豆、油菜籽、甘蔗的种植面积都将减少,稻谷和玉米等高产作物会增加。

以大豆为例,今年种植面积可能减少200万亩左右,相应地将增加玉米等种植面积。大豆为低产作物,去年大豆亩产为238斤,玉米亩产则达到775斤,如果200万亩大豆改种玉米,全国粮食产量可以增加10亿斤以上。

其三,部分地区将实现恢复性增产。

2014年,中国很多地区发生旱灾,尤其是以东北为主的粮食主产区遭遇多年罕见的旱灾影响,粮食出现减产,辽宁一省粮食产量下降了近90亿斤。今年东北和内蒙古将同比增产150亿斤左右。

自然灾害仍是影响粮食生产的关键变量,中国气象局等多个部门对今年汛期的总体预测结论是,本年度汛期气候总体状况偏差,旱涝灾害较2014年偏重。长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可能出现较严重的汛情,华北大部和西北部分地区干旱的可能性较高,做好有效的防灾准备是秋粮生产的首要任务。

连年增产背后的现实危机

从2004年开始,中国在粮食增产的高速轨道上一路奔驰,2014年之前的11年,中国每年粮食增产的数量达到320亿斤。截止到2014年,全国粮食产量比2003年增加了3500亿斤以上,相当于3个河南省的粮食总产量。

但如此快速稳定的粮食增产速度依然赶不上粮食需求的增加速度,这集中表现于粮食净进口量的大幅增加和粮食自给率的快速下降。

2003年,中国粮食净进口量为10.6亿斤,到了2014年,这一数字已经变为1798亿斤。同时,粮食自给率也由99.9%下降到87.1%。

如今,中国每年消耗掉的粮食总量在1.4万亿斤左右,即约7亿吨。2014年6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粮食需求简报预测,2014~2015年度,全球粮食贸易量预期3.32亿吨,不到中国需求量的一半。

正是在此背景下,近年,高层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并提出“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

但是,在“十二连增”后,中国粮食生产继续稳定发展面临一系列棘手的难题。

一方面,中国粮食生产土地、水等环境的约束已接近瓶颈。由于耕地后备数量极少,继续增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保持现有农业用水量极为困难。

另一方面,在推动粮食增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业补贴政策已经逼近红线,而且,随着种粮成本上升、土地流转的推进等因素,这一政策的边际效应正在递减。

目前,国内对于小麦、玉米等品种补贴已接近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补贴额度8.5%的上限。继续增加补贴,特别是增加对粮农的各种直接补贴,将受到“黄箱政策”的限制。

即使如此,小麦、玉米和大米的国内均价不仅比国际主要粮食出口国的国内粮食价格高90%左右,甚至比运到中国口岸,加上运费、保险费和完税后的价格仍然高45%左右。国内粮价继续上升将受到国际粮价的“封顶”制约,依靠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促使农民增产的办法很难继续执行。

技术集成为农业科技方向

在播种面积短期内难有空间的背景下,未来粮食增产,唯有依靠单产的提高,而提高单产的核心武器还是科技支撑。

在中国,科技支撑粮食增产的作用集中体现于粮食万亩高产示范片上,全国4349个小麦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528.3公斤,比所在县市小麦的平均单产高20%以上。此类示范区通过高产、优质、抗旱优良品种的推广、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种植环节的技术升级,带动粮食的平衡增产。

下一步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粮食生产的功能,关键在于各种高产技术的集成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增产的力量,将育种育苗、深耕深松、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等粮食生产全链条技术结合好,实现种、水、土、肥的一体化。

这一方面需要补齐相关农业基础设施的欠账。譬如,目前18亿亩耕地中,70%左右仍是中低产田,难以应对严重干旱和洪涝灾害。农业部门要下决心加大投入,力争到2020年建设好8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

另一方面,则要在种业创新、耕地地力提升、化学肥料农药减施、高效节水、农田生态、农业废弃物化利用、环境治理、气候变化、草原生态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等农业生产的一系列环节中协同攻关。

形势喜人问题也不少

“十二连丰”成绩喜人,在连年丰收的同时,我国粮食进口和库存也保持着同步多增态势,去年我国粮食进口首次突破1亿吨大关,库存升至近年历史高点。我国粮食正遭遇产量多、进口多、库存多“三多并存”新课题。

在粮食总量节节攀升的同时,我国粮食进口量也在快速增长。来自海关总署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累计进口包括小麦、玉米、大麦在内的谷物及谷物粉1629万吨,同比增长超过60%。

值得注意的是,在粮食产量、进口量“双增”的同时,我国粮食库存总量近年来亦达到历史高位。

过去10年,国内粮食产量年均增长率不到3%,但库存增长率则超过8%。一些粮食主产区面临巨大的收储压力,部分品种出现了阶段性过剩的情况。

例如,作为国家重要粮仓的黑龙江省,其粮食收购量和政策性粮食收购量在2014年—2015年粮食收购年度再创历史新高,库存大幅增加,安全储粮形势严峻。

“粮食连年丰收是好事,但仓容压力也越来越大。”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说,尽管去年加大“危仓老库”改造、加快1000亿斤新建仓容建设,但目前全国可储粮仓容的缺口仍不小。

“一方面粮食在不断增产,但另一方面进口却又不断在增加,最近库存又达到了历史高点。产量、进口和库存三方面同时增多,已成为中国粮食面临的新问题,亟须关注。”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说。

价格倒挂:“三多并存”现象的“谜底”

分析人士认为,国内与国外、生产与加工之间的价格倒挂,是我国粮食“三多并存”现象的最终“谜底”,折射出我国农业生产率偏低的现实。

“进口多增,并不是我们的粮食不够吃,主要是国内外粮食的巨大价差所致。”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主任叶兴庆介绍,2004年以来,我国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希望借此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但随着收购价的逐渐上涨,国内粮食市场价格跟着水涨船高,然而近年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却掉头向下,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日趋明显。

目前国内外价格倒挂趋势已由大豆、玉米等品种向其他粮食品种扩延,相对国际粮食的低价格,国内一些粮食品种价格高出不少,“价格堰塞湖”现象明显。

库存多增的背后,除了储备体制因素外,价格倒挂也是一大重要推手。在利润的驱动下,许多贸易商、粮食加工企业更愿意购国外低价粮,相应减少对国内粮食的购,带来的后果是粮食从地里收上来,不能进入到加工企业中,只好存到粮库里,越积越多。

以三大谷物中产量最大的玉米为例,据业内人士介绍,近一两年来,国外低价大麦、高粱大量涌入,替代玉米成为国内的饲料用粮,“顶”住了国内库存玉米的销售,导致玉米的库存越来越多,已成为目前库存最多的粮食品种。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数据也印证这一现象,今年6月第一轮临储玉米拍卖已经结束,玉米拍卖投放量23398吨,实际成交3000吨,成交率仅一成多。

如何走出“三多并存”困局

分析人士认为,解决“三多并存”考验,国家一方面要改革现有的粮食收储制度,遏制价格倒挂趋势;另一方面,则应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劳动生产率,向现代农业转变。

要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减少价格支持政策对市场的扭曲,扭转价格倒挂现象。

应在中央确定的口粮基本自给的基础上,更多地取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耕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等措施,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尽管我国农业的播种收机械化率、农业科技贡献率逐年上升,但由于我国农户众多且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距离发达农业国仍有较大距离,农业生产的“一条腿长”(谷物单产高)“一条腿短”(劳动生产率低)的“跛腿现象”依然存在。

我国平均一个劳动力只能种7亩左右耕地,然而在机械化耕作背景下,欧洲一个劳动力能种几百亩,美国一个劳动力能种几千亩甚至上万亩,这种差距就是劳动生产率的差距。

粮食丰收 带来哪些“利好”

粮食丰收对咱百姓来说意味着什么,给你我会带来哪些“利好”?

首先,粮食丰收可为社会平稳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今年是厄尔尼诺年,国际上一些粮食主产区因气候异常导致粮食大面积减产,毫无疑问,占全年粮食产量四分之一的夏粮的丰收,让大家有丰富主食可选。

其次,粮价被称为“百价之基”,粮食丰收了,有利于物价的稳定,成为物价波动的减震器。

对于农村的朋友来说,家里粮食增长,那咱们的腰包也会随着丰收鼓起来。2014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9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

咱百姓去市场购买肉蛋奶,也要感谢充足的粮食供应。因为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是猪、牛、羊、鸡、鸭、鹅等家畜家禽重要的饲料来源。

咱百姓每天食用的食用油也与粮食丰收密切相关。大豆除了能做豆浆、豆腐等各种豆制品,榨油也是它的重要用途之一。还有玉米,不仅能填饱大家的肚子,它的胚芽还能够制作食用油。粮食丰收,为丰富大家的米袋子、菜篮子又立一功。

中国农业实现4个“50%跨越”

中国农业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取得不少突破性进展,其中四个关键性指标均实现了“50%跨越”。

第一个跨越:养殖业规模化比重超过50%。近年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涌现壮大,打破了过去“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格局,农业生产呈现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发展趋势。

第二个跨越:农业机械化率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50%。2014年我国耕、种、收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61%,传统的人力、畜力正日益被机械取代,农业增长从拼、拼投入转向拼科技、拼研发。

第三个跨越:农产品加工率超过50%。粮油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近年来步入了两位数增长的快车道。

第四个跨越:非农收入超过50%。我国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更多地从事工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农村居民非农收入占比已经超过50%。

限制中国粮食生产因素分析

一是谷贱伤农。农民种地成本高,而价格低廉。以山东农村种植小麦玉米为例,化肥、农药、除草剂、机耕、浇水、收获、等种地成本每亩580元,山东中产田小麦玉米大约都是800-900斤/亩,价格1.1-1.2元/斤,按照最理想的价格计算,每亩全年净收入只有1580元(两季,不计人工)。如遇天旱、化肥、农药、地膜涨价,收入只有500-600元。种两季只收一季,远不如出去打工一个月挣得多。

二是地力下降。由于种地不挣钱,农民就不好好伺候土地。传统的精耕细作方式被无情抛弃,转而依赖化肥、农药、农膜、除草剂,造成地力严重下降。

三是耕地撂荒,种植面积无法保证。由于粮食便宜,即使产量提高,也不能给农民带来实惠。聪明的江南农民已经让土地撂荒,够自己吃就行,没有心思为城里人生产粮食。

国家政策扶持农业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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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495亿元,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农村公路、农村沼气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小水电工程、农村邮政和农林水血防工程等。这些民生工程的建设,将有效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等441.6亿元,具体包括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粮油储存设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植保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渔政渔港、保护性耕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草原防火以及油料、糖料生产基地、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和新疆棉花基地等。通过实施以上设施建设,将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完善农业补贴制度

目前,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简称为“四补贴”。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90亿元、农资综合补贴756亿元、良种补贴198.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30亿元,对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月4日,中央财政已将2010年的两项补贴共867亿元预拨地方,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良种补贴方面,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油菜实行全覆盖;早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油菜每亩补贴10元,中晚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统一招标、差价购种补贴方式,也可现金直接补贴,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2010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扩大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面积,在藏区将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在部分花生产区启动花生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方面,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标准维持购机价格的3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不变,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20个品目。3月1日,中央财政先期预拨了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86亿元,确保各地春耕生产需要。

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民种粮的有效政策。2004年以来,国家不断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扩大了收购范围,合理安排收购时间,促进了粮食市场稳定,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0年生产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90元、86元、86元,比2009年均提高3元;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3元、元、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3元、5元、10元。

提高2010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将有利于补偿粮食生产因农资价格上升而增加的成本,促进农民种粮收益稳步增长,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这次稻谷总体提价幅度略大,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稻谷生产,特别是引导农民扩大优质稻生产,改善稻谷生产结构,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

适时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

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是国家调控玉米、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市场的重要手段。2008年以来,针对部分农产品出现的价格下跌及卖难现象,国家适时出台了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解决了部分农产品销售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产品生产稳定、市场稳定。

为做好东北地区粮食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国家决定于2009年12月1日-2010年4月30日,在东北地区实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0.76元/斤,吉林省0.75元/斤,黑龙江省0.74元/斤,大豆(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1.87元/斤;引导东北大豆压榨企业入市收购,并给予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和中储粮总公司一次性费用补贴0.08元/斤;鼓励南方饲料消费大省积极到东北产区购玉米,中央财政根据实际到货数量(折合标准水分)给予0.035元/斤的一次性费用补贴。

今年继续实施大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让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对农民愿意交售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将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农民均衡有序售粮;保持临时收储价格基本稳定,对大豆和玉米市场价格提供了底部支撑;通过财政适当补助等方式鼓励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减轻了收储压力,也为企业收购和生产创造了条件。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村金融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城乡金融配置不平衡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村基层金融网点不足,涉农比例太低,农村抵押担保机制还不健全,农村金融仍不能有效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为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机构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

一是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机制。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和完善涉农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的考核办法,以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农业农村。1号文件还要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今年都要进一步增加涉农投放。这些政策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支农动力,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逐步增加涉农比重。

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小额信用和联户,不断扩大小额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业务,以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三是扶持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为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增强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继续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农村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加快培育村镇银行、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组织。支持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三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确保偏远农村地区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金融服务。

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

自国家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来,农业保险的投入不断加大、品种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为有效化解农业灾害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保费补贴资金预算79亿元,比上年增加近60%;农业保险共支付赔款102亿元,为2186万户次的受灾农户提供了保险补偿。但是农业保险机制还不完善,补贴的品种和范围还有限,巨灾风险防范机制还未建立。为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发展农业保险,从四个方面完善现行农业保险政策:

一是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范围。开展试点以来,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省份已达16个,补贴品种包括玉米、水稻、小麦、棉花等大宗农作物,大豆、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以及能繁母猪和奶牛等重要畜产品。今后,中央还将继续增加农业保险试点区域,增加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农民能享受到农业保险的保障。

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现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要求地方财政提供配套资金,但中西部地区农业大省(市、县)多数财政实力较弱,补贴资金到位难,影响了保费补贴政策的实施,因此,这次1号文件提出要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降低地方财政分摊保费补贴的比例,以减少中西部地区的资金压力,鼓励地方发展农业保险。

三是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近年来一些地方以发展当地特色经济为重点,积极开展蔬菜、橡胶、糖料等特色作物类保险,以服务“三农”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房、小额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受到农民普遍欢迎。中央鼓励地方继续开展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业务,并将这些保险纳入保费补贴范围。

四是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近年来我国农业气象灾害呈突发频发重发态势,造成的风险远大于普通保险行业,必须通过再保险将巨灾保险分散出去,确保农业保险系统运行安全。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参与农业再保险,今后还将加强财政支持,通过设立巨灾风险准备金等方式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加大家电下乡实施力度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于2007年12月在山东、河南、四川开始试点,2008年12月1日扩大到12个省(区、市),2009年2月1日推广到全国,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国家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补贴产品种类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9大类产品。补贴兑付根据各地实际可取农民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兑付等不同方式。

2010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家电下乡实施力度。一是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彩电、手机最高限价提高1倍,冰箱等7类产品最高限价提高25%-75%,对现行限价内的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二是大幅度增加家电下乡产品种类。目前正向社会公示新一轮家电下乡产品招标结果,新增产品型号近万种。各地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三是扩大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对象。从今年1月1日起将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据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登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3450万台,销售金额647亿元,已补贴金额75.4亿元。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有力地拉动了农村消费需求,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支持农民建房

按照2010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将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通过安排国家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鼓励引导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有住房。

一是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为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国家从2009年开始实施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2009年已安排中央投资40亿元,支持了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79.4万农村贫困户完成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2010年国家将继续安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25亿元,在总结2009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是游牧民定居工程。为了促进牧区游牧民转变传统的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畜牧业持续发展,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国家从2001年开始率先在西藏自治区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2008年起将实施范围扩大到西藏、内蒙古、四川、云南、青海、甘肃、新疆等7省区的民族地区。截至2009年底,累计安排中央投资29.4亿元,定居游牧民11.7万户。2010年国家将安排中央投资15亿元,继续支持上述7省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定居房、贮草棚和牲畜棚圈等。

三是农垦危房改造工程。为解决农垦职工群众住房困难,国家将农垦危房改造纳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2008年第四季度,黑龙江、海南、广东、云南四垦区启动农垦危房改造项目;2009年实施范围增加了内蒙古海拉尔和大兴安岭两垦区。截至2009年底,累计安排中央投资19.5亿元,在六垦区支持危房改造25.8万户。2010年国家将安排中央投资14亿元,继续支持部分垦区实施危房改造。

增加产粮大县奖励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一方面逐年加大奖励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奖励机制。200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达到175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对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位于全国前100位的超级大县,中央财政予以重点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实行粮食生产“谁滑坡、谁退出,谁增产、谁进入”的动态调整制度。自2008年起,在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框架内,增加了产油大县奖励,每年安排资金25亿元,由省级人民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奖励条件,全国共有900多个县受益。为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作用,中央财政建立了“存量与增量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励机制,要求2008年以后新增资金全部用于促进粮油安全方面开支,以前存量部分可继续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县财政统筹使用,但在地方财力困难有较大缓解后,也要逐步调整用于支持粮食安全方面开支。同时规定,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201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励办法,稳步提高粮食主产区财力水平,调动其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建设高标准农田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严重不足、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我国现有耕地中,中低产田约占2/3,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对于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

2010年,国家将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按照分工协作、连片推进的原则,加大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和中长期政策性等方面资金对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林网等工程建设,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和旱作农业示范技术,加快将中产田建成旱涝保收的高产田、把低产田改造成产量稳定的中产田,努力在北方地区建设一批80万亩以上、在南方地区建设一批50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商品粮生产基地。

通过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能够大幅增加全国高产稳产农田比例,改善我国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提高土、肥、水利用率和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缓解耕地与水短缺压力,有效提升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扶持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对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这是在总结高产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规模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集中创建一批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产品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组织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标准化示范园(场)的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制修订450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构建统一、科学、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组织各地制定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鼓励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和有条件的协会、专业合作社,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技术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经营或行业自律的依据。

三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今年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1万个,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200个。通过这项工作,认定、培育一批优质名牌农产品,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完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性工作。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7个1号文件,都对畜禽防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进一步完善,为做好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善扑杀补贴政策,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已形成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畜禽疫病扑杀补贴、基层防疫工作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这既保证了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的全面落实,又保障了广大养殖场(户)的利益。

畜禽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畜禽和布病、结核病检测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染病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这既有利于防止重大动物疫病扩散,又能减少因扑杀染病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

基层防疫工作补助政策。为支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重点用于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经费支出。

2009年,中央财政共落实强制免疫经费23.78亿元、扑杀补贴资金1.87亿元、基层防疫补助经费6.5亿元,为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减少疫情发生几率,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调动农牧民防疫积极性、减少疫情损失提供了重要支持;为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稳定基层防疫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提供了物质基础。2009年,全国重大动物疫情下降到近年来的最低水平,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状况总体较好。

2010年,围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两大工作目标,农业部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高疫苗补助、扑杀补贴标准,扩大强制免疫和扑杀补贴覆盖面,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与国家疫病防控策略有机结合的防控投入长效机制,为巩固发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做出积极贡献。

我是黑龙江省的柴油车能在山东省龙口市报废并享受山东省的补贴标准吗?

国家农业政策扶持项目一: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二是推动科技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组织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拓宽沼气使用出口。依托公益性(农业)行业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加快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沼气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有条件地区试点推广购买沼气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高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

34.开展农业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按照院有关部署,目前,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农业突出环境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不断建立健全农业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以降低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为核心目标,以农艺措施为主体、辅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对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同时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流域,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建设。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治理。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可就近分散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等,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增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同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和现代农业经营者。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开瑞优优柴油版能否适应黑龙江省的冬天,温度上不去

随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颁布,各地市也纷纷响应号召,针对环境污染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又放出大招:济南老旧柴油车报废最高可补4万元!!!快来看看您的车符合补贴标准吗?

据悉,《济南市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即将印发,将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济南市柴油车给予0.7万元至4万元补贴,另外注意:2018年1月1日之后异地转入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车是不在补贴之列的。

济南共有柴油车12.7万辆,虽然只占济南市汽车保有量的6.6%,但柴油车细颗粒物(PM2.5)和氮氧化物(NOX)排放占机动车排放的41.4%和50.5%。其中国三柴油车共5.1万辆,占比40.2% ,国三柴油车已经成为了城市PM2.5的主要成因。

目前,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在济南部分路段是禁行的,而对于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不予办理禁止通行区域通行证,对于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也已于2018年1月10日停止使用。

山东省对于此次柴油车尾气的治理取铁腕手段,但国三柴油车也并非淘汰一条出路,毕竟几十万的车卖出废铁前非车主所愿。在山东省最新出台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中指出,应取尾气前处理技术等新型减排技术确保尾气达到要求的排放标准。以水助动机技术为代表的尾气前处理技术在山东、河北、东北等地已广泛使用,成了国三柴油车免遭淘汰的另一选择。

黑龙江省国家粮食定购暂行办法

这个你一点都不用担心,只要按照要求加标号合适的柴油,冬天预热一下,一次就能点火成功,我就开着我的柴优去过东北,当时我油箱里都是0号的,去了就冻住了,后来把

燃油系统

全部清洗了一遍,加了-30的柴油,预热了2次,一次点火成功,不过是在车库里啦,放在外面的话,汽油车也不好启动了,所以要主要保温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国家粮食定购工作,保证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完成,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单位和农户(以下简称粮食生产者)。第三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是指令性。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是各级人民必须履行的责任,是粮食生产者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和粮食生产者必须保证按品种、按数量完成。第二章 任务和责任第四条 我省国家粮食定购数量由省人民根据国家分配的任务和省内市场、军需、国家出口需要确定,定购品种为小麦、水稻、玉米和大豆。第五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由承包国家和集体土地的粮食生产者承担。转让承包土地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随之转让。第六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实行分级包干责任制。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由省人民分配给行署和市人民及省农场总局、劳改局、劳教局包干完成;行署和市人民及省农场总局、劳改局、劳教局再分配给县(市)人民、农场管理局或农场;县(市)人民逐级分配给乡(镇)、村和农户。第七条 乡(镇)人民承担的粮食定购任务,以国家粮食定购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分配给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分配到农户。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通知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1)品种和数量;(2)计量单位,按吨计(农户按公斤计);(3)等级和质量;(4)价格;(5)交售地点和时间;(6)奖售化肥和柴油标准;(7)预购粮定金的发放额与当年回收的期限。第八条 行署和市、县人民按规定权限在不改变省分配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情况下,对县与县、乡(镇)与乡(镇))、村与村、农户与农户之间,定购任务不合理的,可以自行调剂解决,对个别极贫户可以给予适当减免。第九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在春耕前落实到村、农户和农场。第十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按国家粮食种植落实在粮田面积上。随意变更种植,减少粮食种植面积,完不成国家粮食定购数量或品种任务的,由县、乡(镇)自行取措施完成。第十一条 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在本粮食年度内完成。行署和市人民及省农场总局、劳改局、劳教局确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在粮食年度内完不成定购任务的,可以经省人民批准在规定的包平期内完成。第三章 保证措施第十二条 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应当确定适当的保购系数和核定粮食定购保证金。第十三条 全省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保购系数不少于15%,其中行署、市的保购系数不少于5%;县(市)保购系数不少于10%。乡(镇)和村不得再加保购系数。

保购系数粮用于弥补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完不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所出现的缺口。县(市)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确实完不成当年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农户,可以予以适当减免。因减免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出现的缺口,可以视情况用保购系数粮予以弥补。行署、市对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完不成当年任务的县(市),可以视情况用保购系数粮予以弥补。第十四条 粮食定购保证金,由省核定给行署和市人民及省农场总局包干使用,自行分配。但不得分配到乡(镇)。

粮食定购保证金在包干期内节约归己,超支部分由本级财政和省农场总局自行弥补。

粮食定购保证金只能用于弥补完不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出现的缺口,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按粮食生产者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数量,及时售给挂钩的柴油和化肥,按分配的定购任务发给预购粮定金。预购粮定金在国家定购粮食入库结算时,由粮食部门收回;逾期不交的,由粮食生产者承担利息。

兑现化肥、柴油和预购粮定金时,不得克扣、截留或挪作他用。第十六条 对国家投资开荒使用满五年的耕地,应当核定粮食定购任务。所收粮食用于弥补本地定购任务出现的缺口或增加地方粮食储备。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及时检查国家粮食定购任务落实、兑现和政策执行情况。第十八条 粮食部门在收购国家定购粮食时,应当搞好优质服务,方便粮食生产者交售粮食,及时结算粮款。乡(镇)人民和农场可以派代表对收购工作中执行质量、标准和价格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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