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路线:全程约101.4公里
起点:烟台市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芙蓉路行驶140米,左转进入长宁路
2.沿长宁路行驶260米,右转进入港城东大街
3.沿港城东大街行驶65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迎春大街
4.沿迎春大街行驶2.0公里,直行进入澳柯玛大街
5.沿澳柯玛大街行驶1.5公里,朝G18/威海/潍坊方向,稍向右转进入莱山立交
6.沿莱山立交行驶850米,直行进入荣乌高速
7.沿荣乌高速行驶35.9公里,朝莱州/东营/G18/烟台机场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八角立交
8.沿八角立交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荣乌高速
9.沿荣乌高速行驶54.5公里,在莱西/南山/龙口出口,稍向右转进入黄城立交
10.沿黄城立交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南山路
11.沿南山路行驶2.2公里,右转进入港城大道
12.沿港城大道行驶460米,调头进入港城大道
13.沿港城大道行驶29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龙口市
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作业一次的扣减15%渔业油价补助。因伏休违法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渔业油价补助。
在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按渔船主机功率处以罚款:
8.7 kW以下:每船700元;
8.8-14.6kW:每船1500元;
14.7-29.3kW:每船3000元;
29.4-44kW:每船5000元;
44.1-88.1kW:每船7500元;
88.2-109.9kW:每船15000元;
110-299.9kW:每船25000元。
300KW以上:每船50000元。
在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对渔业造成严重损害,逃避、抗拒检查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按渔船主机功率进行处罚;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8.7 kW以下:每船1000元;
8.8-14.6kW:每船2000元;
14.7-29.3kW:每船4000元;
29.4-44kW:每船6000元;
44.1-88.1kW:每船10000元;
88.2-109.9kW:每船20000元;
110-299.9kW:每船30000元。
300KW以上:每船50000元 。
在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对渔业造成严重损害,影响较大,暴力抗拒检查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按渔船主机功率相应档次的一般情节最高额进行处罚;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渔船。